類別註釋

小學發明品是指小學生創作的可以實際應用的新產品或模型。

參賽須知

1.參賽者可以個人或小組參賽(小組最多3人為一組),各成員必須屬同一組別。

2.如入圍總評,小組全體成員必須出席總評評審,否則將被取消參賽資格;

3.參賽作品必須在本屆比賽截止交件前2年內完成之作品;

4.整個發明流程必須由參賽者本人構思及完成;

5.作品不得違法或妨害公眾利益;

6.參賽作品均不得填寫導師及學校名稱 ,否則參賽資格將會被取消。

評審準則

交件須知

1.參賽者必須於報告首頁加上參賽者與其作品的合照一張。

2.交件日期:2024 年 1 月 2 日至 1 月 31 日;

3.交件要求:i) 作品簡介表;ii) 報告(中英文皆可);iii) 作品介紹錄影片段(時限不多於3分鐘,中英文皆可)

4.交件形式:郵寄(以郵戳為準)或親身遞交(請留意地址和辦公時間);

如入圍總評

1.大會將會通知參賽者另外遞交參賽作品簡介的電子版本文字檔(.doc 或.docx);

2.參賽者須自行攜帶作品實物/ 模型參加總評問辯,並須向評審展示研究日誌;

3.參賽作品實物/ 模型須清楚標明參賽編號,並貼上作品標籤,並不得大於100 cm(長) x 50 cm(闊) x 100 cm(高)。